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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新聞處·新聞公報·· 13天前AI 评分54

四名业主不遵从清拆令及修葺令被判罚款共逾118万元

四名業主不遵從清拆令及修葺令被判罰款共逾一百一十八萬元

AI 导读

四名业主因不遵从《建筑物条例》(第123章)下的清拆令及修葺令,十月六日在观塘裁判法院被定罪,判罚合共1,181,400元,其中1,061,400元属就罪行持续日数判处。案件涉及观塘海滨道一幢工业大厦六个改建成迷你仓的单位,改建未经屋宇署批准并阻碍逃生及消防救援途径,屋宇署已提出第二次检控。屋宇署表示会继续严厉执法,包括再次提出检控。

来源:政府新聞處·新聞公報 · info.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