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正文
原文

译文暂不可用,当前显示繁体中文版本。

保監局·新聞稿·· 2024年6月24日AI 评分50

保監局因保險經紀公司及業務代表不當處理保單 向其施加共港幣44,270元罰款

保險業監管局因一間保險經紀公司及業務代表在前自律規管制度下不當處理保單向其施加共港幣44,270元罰款

AI 导读

保監局向一間持牌保險經紀公司及一名持牌業務代表分別施加港幣37,270元及港幣7,000元罰款,指兩者未有在前自律規管制度下謹慎及盡職處理客戶保單。業務代表把臨時保單直接交予車行、未跟進未交文件,亦未向客戶解釋不申報意外的後果,導致客戶2019年10月被裁定不小心駕駛後,保險公司只賠償人身傷害港幣480,000元,未有賠償財產損壞港幣72,730元。

来源:保監局·新聞稿 · ia.org.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