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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新聞處·新聞公報·· 11天前AI 评分58

差饷及地租须于二○二六年十月三十日或之前缴交

差餉及地租須於十月三十日或之前繳交

AI 导读

二○二六年十月至十二月季度差饷及地租通知书已经发出,须于二○二六年十月三十日或之前缴交。本季没有差饷宽减,迟交款额会加征百分之五附加费,如逾期六个月仍未缴清,欠款将再加征百分之十。未收到通知书可浏览估价署网页、致电2152 0111或亲临长沙湾政府合署索取补发本。

来源:政府新聞處·新聞公報 · info.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