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正文
原文

译文暂不可用,当前显示繁体中文版本。

保監局·新聞稿·· 2019年4月29日精选AI 评分60

保監局公布保險代理代表公司上限及保險經紀規則諮詢總結

保險代理可代表的獲授權保險公司數目上限及保險經紀最低要求相關規則的諮詢總結

AI 导读

保監局就新保險中介人法定規管制度所需的兩份規則發表諮詢總結,決定保險代理可代表的獲授權保險公司上限維持四間,不提高至五間。保監局同時將持牌保險經紀公司的過渡期延長一年至略多於四年,並擱置提高專業彌償保險最低彌償限額的建議;兩份規則將提交立法會審議,於新制度實施當日生效。

推荐理由

總結寫明代理可代表的保險公司上限維持四間,以及保險經紀過渡期延長一年,可核對兩項最終決定與原先建議的差別。

来源:保監局·新聞稿 · ia.org.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