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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監局·新聞稿·· 2023年1月10日AI 评分36
一名前保險代理人因使用兩份虛假學歷證書被保監局禁止重投業界三年
一名前保險代理人在前自律規管制度下因使用兩份虛假學歷證書被保險業監管局禁止重投業界三年
AI 导读
保監局向前保險代理人採取紀律行動,禁止她三年內重投業界,事緣她於2015年10月及12月兩度提交虛假學歷證書。案件按《保險業條例》附表11過渡性安排,以事發時規定及委員會紀律處分方式處理。於2019年9月23日實施的持牌保險中介人規管制度下,申請牌照時提交虛假資料屬刑事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第5級罰款(港幣5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来源:保監局·新聞稿 · ia.org.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