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新聞處·新聞公報·· 3小时前AI 评分42
48名分间单位业主违反租赁条例被定罪 罚款共15.2万元
48名分間單位規管租賃業主因違反相關法例規定而被定罪
AI 导读
48名分间单位业主因违反《业主与租客(综合)条例》第IVA部规定,于东区裁判法院承认控罪,被判罚款800元至19,200元,合计152,830元。自条例生效以来,差饷物业估价署已检控1,628宗个案,法庭处理的1,444宗全部成功定罪,涉及1,263名业主,总罚款4,034,540元。
来源:政府新聞處·新聞公報 · info.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