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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新聞處·新聞公報·· 6天前AI 评分47

三名业主屡不遵从清拆令被判罚款合共近三十二万元

AI 导读

三名业主昨日(十月十三日)在观塘裁判法院被定罪,因屡不遵从屋宇署根据《建筑物条例》发出的清拆令,判罚款合共317,440元,涉事僭建物位于佐敦吴松街、观塘协和街及观塘道的楼宇。屋宇署表示会继续严厉执法。根据条例,无合理辩解未遵从清拆令,最高可罚款200,000元及监禁一年,另可就罪行持续每天处罚款最高20,000元。

来源:政府新聞處·新聞公報 · info.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