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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局提醒宏福苑业主须于本月15日前签署出售单位协议
宏福苑業主須於限期前簽售樓協議
AI 导读
房屋局提醒大埔宏福苑业主,凡已于8月31日或之前交回接受收购建议信件者,不论选项为何,须在本月15日或之前完成签署出售单位的买卖协议。未能厘清业权或需处理遗产承办等特殊情况可获个别考虑,于选楼期结束前完成签署仍会获邀选楼。特设销售计划选楼程序上月29日展开,预计下月底完成,查询可致电2129 8133。
推荐理由
文内列出签署限期、特殊情况的酌情安排与选楼预留规则,并附查询热线,业主可逐项核对自己的个案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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