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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即時港聞· 明報新聞網-即時新聞·· 8天前AI 评分36

51岁女于法庭外走廊拍照 获准自签守行为18个月

AI 导读

一名51岁女子今年2月出席劳资审裁处聆讯,休庭期间在法庭外走廊拍摄两名应讯者而被捕,今日在观塘裁判法院获准自签HK$1,000守行为18个月,同时撤回控罪。她早前被控一项《简易程予治罪条例》下的「在法庭内拍摄照片」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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