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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新聞處·新聞公報·· 13 日前AI 評分54

四名業主不遵從清拆令及修葺令被判罰款共逾118萬元

四名業主不遵從清拆令及修葺令被判罰款共逾一百一十八萬元

AI 導讀

四名業主因不遵從《建築物條例》(第123章)下的清拆令及修葺令,十月六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定罪,判罰合共1,181,400元,其中1,061,400元屬就罪行持續日數判處。案件涉及觀塘海濱道一幢工業大廈六個改建成迷你倉的單位,改建未經屋宇署批准並阻礙逃生及消防救援途徑,屋宇署已提出第二次檢控。屋宇署表示會繼續嚴厲執法,包括再次提出檢控。

來源:政府新聞處·新聞公報 · info.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