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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即時港聞· 明報新聞網-即時新聞·· 13 日前AI 評分49

養和學護盜病人財物判囚28個月 求情稱因經濟困難犯案 官斥壞醫患信任

AI 導讀

養和醫院男實習護士承認11項盜竊罪,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黎劍華判處監禁28個月。被告被控14項盜竊罪,涉盜取病人和醫護的手提電話、現金及信用卡,涉款逾9萬元。求情指因經濟困難犯案,法官批評其濫用學護身份,破壞醫患信任。

來源:明報·即時港聞 · news.mingpa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