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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新聞處·新聞公報·· 11 日前AI 評分58

差餉及地租須於二○二六年十月三十日或之前繳交

差餉及地租須於十月三十日或之前繳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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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六年十月至十二月季度差餉及地租通知書已經發出,須於二○二六年十月三十日或之前繳交。本季沒有差餉寬減,遲交款額會加徵百分之五附加費,如逾期六個月仍未繳清,欠款將再加徵百分之十。未收到通知書可瀏覽估價署網頁、致電2152 0111或親臨長沙灣政府合署索取補發本。

來源:政府新聞處·新聞公報 · info.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