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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漢葵涌廣場襲警罪脫 官:警證供不一 認擾亂秩序罰款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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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九龍裁判法院裁定一名巴基斯坦裔男子於去年8月在葵涌廣場與警員爭執一案襲警罪名不成立,另就承認的公眾地方擾亂秩序罪判罰款3000元。裁判官熊雪如指涉案影片無拍攝到警員報稱遭被告觸碰一幕,加上警員證供有不一致之處,法庭未能完全穩妥地依賴警員證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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