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正文
原文
政府新聞處·新聞公報·· 6 日前AI 評分47

三名業主屢不遵從清拆令被判罰款合共近三十二萬元

AI 導讀

三名業主昨日(十月十三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定罪,因屢不遵從屋宇署根據《建築物條例》發出的清拆令,判罰款合共317,440元,涉事僭建物位於佐敦吳松街、觀塘協和街及觀塘道的樓宇。屋宇署表示會繼續嚴厲執法。根據條例,無合理辯解未遵從清拆令,最高可罰款200,000元及監禁一年,另可就罪行持續每天處罰款最高20,000元。

來源:政府新聞處·新聞公報 · info.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