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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和實習護士院內盜竊病人同事財物 承認11項控罪判囚28個月

院內偷病人同事財物 養和實習護士囚28月

AI 導讀

男實習護士在養和醫院盜竊病人和醫護的手機、現金及信用卡,涉款逾9萬元,被控14項盜窃罪,昨於區域法院承認其中11項,判處監禁28個月。被告求情稱因經濟困難犯案,暫委法官黎劍華批評其濫用學護身分、破壞醫患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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