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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藥物條例》修訂令十月二日刊憲 將三種物質納入附表1管制
《危險藥物條例》修訂令於十月二日刊憲
AI 導讀
政府將於十月二日在憲報刊登《2026年危險藥物條例(修訂附表1)令》,把三種新興物質納入附表1管制,預計十一月二十七日生效。修訂令將於十月七日提交立法會先訂立後審議,販運及製造最高刑罰為終身監禁及罰款500萬元,管有及服用最高監禁7年及罰款100萬元。
推薦理由
公報列出了刊憲、提交立法會與生效的完整日程,並寫明入表後的最高刑罰,讀者可據此核對新管制的範圍與時程。
來源:政府新聞處·新聞公報 · info.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