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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歡迎司法部發布粵港澳大灣律師執業考試和執業活動管理辦法

歡迎大灣區律師管理辦法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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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歡迎司法部發布《粵港澳大灣律師執業考試和執業活動管理辦法》,辦法已於本月5日起施行。辦法訂明考試報名條件、申請執業程序和執業範圍,並規定相關考試每兩年舉辦一次。大灣區律師試點工作本月4日屆滿,全國人大常委會已通過修改《律師法》將制度恆常化。

推薦理由

交代《管理辦法》本月5日起施行、考試每兩年舉辦一次等具體安排,以及大灣區律師制度由試點轉為恆常化的來龍去脈。

來源:政府新聞網·新聞速遞 · news.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