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點事件持續更新
48名分間單位業主違租賃條例被定罪
1篇報道1個報道來源2 小時前更新
先了解這件事
AI 綜述
2026年10月30日,政府新聞處新聞公報指出,48名分間單位業主因違反《業主與租客(綜合)條例》第IVA部規定,於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被判罰款800元至19,200元,合計152,830元。公報並稱,自條例生效以來,差餉物業估價署已檢控1,628宗個案,法庭處理的1,444宗全部成功定罪,涉及1,263名業主,總罰款4,034,540元。
AI 根據報道生成 · 2 小時前更新
最新進展10月30日 16:25
48名分間單位業主認罪,共罰款152,830元。報道時間線
沿着報道,瞭解事件的不同側面。
10月30日
- 政府新聞處·新聞公報48名分間單位業主違反租賃條例被定罪 罰款共15.2萬元
48名分間單位業主因違反《業主與租客(綜合)條例》第IVA部規定,於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被判罰款800元至19,200元,合計152,830元。自條例生效以來,差餉物業估價署已檢控1,628宗個案,法庭處理的1,444宗全部成功定罪,涉及1,263名業主,總罰款4,034,540元。
本事件熱度走勢
還沒有足夠的連續觀測數據,暫不繪製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