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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生以虛假海外學歷騙取服務被判囚兩個月

2篇報道2個報道來源38 分鐘前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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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綜述

一名二十歲內地來港就讀男子,向本地專上學院及入境處提交虛假海外學院學歷,被控以欺騙手段取得服務罪。案件於2026年10月20日在觀塘裁判法院審理,被告早前已承認控罪,當日被判監禁兩個月。調查發現,該海外學院事實上並不存在。據後續報道,被告向本地專上學院提交虛假海外學院學歷證明以報讀高級文憑課程,並在入境處進入許可申請中申報同一虛假學歷;被告稱透過中介安排,於該學院內地分校遙距修畢兩個月課程。入境處提醒,作出虛假陳述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十五萬元及監禁十四年。

AI 根據報道生成 · 13 分鐘前更新

報道時間線

沿着報道,瞭解事件的不同側面。

10月20日
  1. 香港電台·即時本地
    內地男子以虛假海外學歷報讀本地專上學院 認欺騙罪判囚兩個月

    一名20歲內地男子向本地專上學院提交虛假海外學院學歷證明以報讀高級文憑課程,並在入境處進入許可申請中申報同一虛假學歷,於觀塘裁判法院承認一項以欺騙手段取得服務罪,被判監禁兩個月。調查發現該海外學院事實上並不存在,被告稱透過中介安排於其內地分校遙距修畢兩個月課程。

  2. 政府新聞處·新聞公報
    內地來港就讀學生以虛假學歷騙取服務 觀塘裁判法院判囚兩個月

    一名二十歲內地來港就讀男子因向本地專上學院及入境處提交虛假海外學院學歷,被控以欺騙手段取得服務罪,今日於觀塘裁判法院被判監禁兩個月。調查發現該海外學院事實上並不存在,被告早前已承認控罪。入境處提醒,作出虛假陳述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十五萬元及監禁十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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