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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新聞處·新聞公報·· 8天前AI 评分35

业主不遵从清拆令被判罚款逾七万元

AI 导读

屯门瑜翠街一幢独立屋的业主不遵从屋宇署根据《建筑物条例》发出的清拆令,十月九日在屯门裁判法院被定罪,判罚合共76,000元,其中26,000元就罪行持续日数而判。涉事僭建物面积合共约93平方米。《建筑物条例》规定,无合理辩解不遵从清拆令,最高可罚款200,000元及监禁一年,另按每日最高20,000元判罚。

来源:政府新聞處·新聞公報 · info.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