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门、大榄独立屋业主不遵清拆令被判罚
先了解这件事
2026年10月12日,政府新闻处新闻公报指出,屯门瑜翠街一幢独立屋的业主不遵从屋宇署根据《建筑物条例》发出的清拆令,于10月9日在屯门裁判法院被定罪,判罚合共76,000元,其中26,000元就罪行持续日数而判。涉事僭建物面积合共约93平方米。根据《建筑物条例》,无合理辩解不遵从清拆令,最高可罚款200,000元及监禁一年,另按每日最高20,000元判罚。 2026年10月20日,政府新闻处再发新闻公报,指一名大榄瑜翠街独立屋业主因屡不遵从清拆令,于上周五在屯门裁判法院被定罪及判罚款合共255,880元,其中155,880元属罪行持续日数的罚款。涉案僭建物包括斜坡上约122平方米僭建平台及约57平方米加建楼面。屋宇署先后七次检控,该业主曾被判监四个月、缓刑两年,今次为第八次检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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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进展
2 个进展
- 10月20日 11:00 · 1篇报道业主屡不遵清拆令被判罚款逾25万元政府新聞處·新聞公報:大榄独立屋业主屡不遵从清拆令 第八次被控判罚款逾25万元
- 10月12日 11:00 · 1篇报道业主不遵从清拆令判罚款逾七万政府新聞處·新聞公報:业主不遵从清拆令被判罚款逾七万元
报道时间线
沿着报道,了解事件的不同侧面。
- 政府新聞處·新聞公報大榄独立屋业主屡不遵从清拆令 第八次被控判罚款逾25万元
一名大榄瑜翠街独立屋业主因屡不遵从清拆令,上周五在屯门裁判法院被定罪及判罚款合共255,880元,其中155,880元属罪行持续日数的罚款。涉案僭建物包括斜坡上约122平方米僭建平台及约57平方米加建楼面,屋宇署先后七次检控,该业主曾被判监四个月缓刑两年,今次为第八次检控。
- 政府新聞處·新聞公報业主不遵从清拆令被判罚款逾七万元
屯门瑜翠街一幢独立屋的业主不遵从屋宇署根据《建筑物条例》发出的清拆令,十月九日在屯门裁判法院被定罪,判罚合共76,000元,其中26,000元就罪行持续日数而判。涉事僭建物面积合共约93平方米。《建筑物条例》规定,无合理辩解不遵从清拆令,最高可罚款200,000元及监禁一年,另按每日最高20,000元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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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热度10·可比范围峰值10(10月20日 12:00)·近 24 小时可比范围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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