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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新聞網·新聞速遞·· 14 days agoPicksAI score62
房屋局提醒宏福苑業主須於本月15日前簽署出售單位協議
宏福苑業主須於限期前簽售樓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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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局提醒大埔宏福苑業主,凡已於8月31日或之前交回接受收購建議信件者,不論選項為何,須在本月15日或之前完成簽署出售單位的買賣協議。未能釐清業權或需處理遺產承辦等特殊情況可獲個別考慮,於選樓期結束前完成簽署仍會獲邀選樓。特設銷售計劃選樓程序上月29日展開,預計下月底完成,查詢可致電2129 8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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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內列出簽署限期、特殊情況的酌情安排與選樓預留規則,並附查詢熱線,業主可逐項核對自己的個案安排。
Source: 政府新聞網·新聞速遞 · news.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