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正文
原文
香港電台·即時本地·· 3 小時前AI 評分47

競委會倡《競爭條例》民事制度追溯期由五年延長至十年

競委會倡延長競爭條例下民事制度追溯期 五年延長至十年

AI 導讀

競委會行政總裁畢仲明在立法會聯席會議上建議,將《競爭條例》民事制度下知悉違法行為後須起訴的期限由5年延長至10年。政府因應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報告推出多項改革,包括修例將樓宇維修圍標刑事化,並成立包括警隊及廉署的跨部門特遣隊加強執法。

來源:香港電台·即時本地 · news.rthk.hk